《本草纲目》为明代著名本草学家、医学家、博物学者李时珍(1518~1593)所撰。此书是作者在继承和总结明代以前本草学成就的基础上,跋山涉水,亲临实地,进行多方考查,并广泛向药农、民间医生、猎人、渔人、手工业者等劳动人民学习与采访,积累了大量药物学知识,参考各类著作800余种,经过长期的艰苦实践和认真钻研,历时数十年而编成的一部药物学巨著。全书52卷,收载药物共1892种(其中新增374种)。此书不仅综合了大量前代药物学的文献,考正了过去本草学中的若干错误,并创立了较为科学的药物16类分类法,记载了许多可贵的临床经验。本书既是一部伟大的中药学著作,而且,又有着多方面的贡献。其涉及内容极为广泛,如在生物、化学、天文、地理、地质、采矿,以及历史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所以可以说是一部有着世界性影响的博物学著作。这部巨著受到国内外科学界的重视,在中医药学史,乃至世界科学史上都有十分崇高的地位,自古至今,不但在国内多次再版,还被译成(或部分译成)多种外国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
我们这次以明万历十八年(1593)金陵胡承龙初刻本为底本,以明万历十一年夏良心、张鼎思等江西重刻本、清光绪十一年合肥张氏味古斋重校刻本为主校本,参考多种本草学著作及1975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刘衡如点校本,予以点校,并加以必要的注释。在点校中,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力求保持原书的面貌,确有依据或明显的错、讹、脱、衍、倒之处,方予以改正,并出脚注说明;两可或疑似之处,则不予更动,保留原样,而尽可能加脚注说明。
2.为了便于现代读者阅读,采用新式标点及通行简化字横排。对繁简字、古今字、异体字、俗体字,径改不注;通假字则一般保留,或出脚注说明。
3.原书缺漏空白或模糊不清之处,有据可考者,则予以补入,并加脚注说明;无据可考者,则保留空白,尽量出脚注说明。
4.原书的理论、观点,即便有可议之处,一律保留不动。文词古奥而对懂之处,加以必要注释,一般不加评议见解,以利于读者理解原意。
5.为了适应横排本的排版特点,原书中表示上、下文的“右”、“左”,一般改为“上”“下”。
6.为了保持原书中图表的原貌,凡图表中的繁体字,一般不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