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浙江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研究生、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来源:瑞安人才网
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专业毕业生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塘下人民医院。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户籍、年龄、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等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专业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三)瑞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2017年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瑞安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地点一览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如实填写的《瑞安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报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