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1月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性别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护工 |
8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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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学背景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
戒毒门诊 护士 |
2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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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 |
有麻醉及内科工作经验优先 |
药剂 |
2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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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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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 |
挂号收费 |
1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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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计算机专业优先 |
检验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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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1 |
高中及以上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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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且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5日,每日8:00—11:00,13:00—16:3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四楼409室。
4、报名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5、联系电话:0579-85411730。
(二)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护工按1:1.5的比例、其余岗位按1:2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心理网
(http://xlws.yw.gov.cn/)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来源:
http://wsj.yw.gov.cn/wsjxxgk/021/07/02/201612/t20161222_10798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