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1号)
舟山医院因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舟山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舟山医院下设舟山医院总部、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舟山医院总部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大批专家教授,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项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尤其是微小肺癌的研究与治疗,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医院着力打造国际化海岛医疗中心。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教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强大,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齐全,是舟山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其中妇科微创治疗、生殖内分泌、妇科肿瘤、围产医学、新生儿重症医学是舟山市级重点学科。
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是一家集医疗、康复、科教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现为上海曙光医院舟山分院、浙江省中医院协作医院、舟山市骨科创伤治疗中心,浙江省名中医馆舟山分馆、舟山市名中医馆挂靠本院。医院学科特色鲜明,人才结构合理,硬件支撑强劲。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5名,详见《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五)户籍不限;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八)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1月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咨询电话:舟山医院总部:0580-2292528、2292522,传真:0580-2292528;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0580-2065040;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0580-8123901.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均原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5.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8.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