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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17届研究生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4:59 人气:

 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17届研究生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经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和嘉兴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公开招聘2017届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是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主要承担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医院创建于1932年,具有80多年历史。目前开放床位720张,二期建成后,将增加320张床位。年门急诊人次119万,住院人次4万余,年分娩量1.7万余人次,完成手术1.5万余台。在岗职工1196,其中高级职称182人。设有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视光中心、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信息监测和健康教育科等临床、保健科室,开设专家、专科门诊80余个。嘉兴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儿童听力筛查管理和诊断治疗中心、生育健康电子监测中心、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均设在院内。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临床、医技等专业(学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学科)

学历学位

要求

备注

1

妇产科

4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硕研及以上

 

2

儿科

2

儿科学、临床医学

硕研及以上

 

3

手术麻醉科

2

麻醉学、临床医学

硕研及以上

 

4

超声科

2

超声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硕研及以上

 

5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1

遗传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硕研及以上

 

6

儿童保健科

1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硕研及以上

 

合计

12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嘉兴市中环南路2468号,邮编:31405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快件或平邮)。报名材料请尽快邮寄至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4.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2017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结合相关技能知识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按嘉兴市毕业生(须于2017年 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院网站http://www.jxfb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朱女士、龚先生
监督电话:0573-83685813,82228947
 
附件:2017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 1月23日
 
 
附件:2017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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