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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13 人气:

 2017年上半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来源: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镇卫行[2010]76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招聘条件
1.招聘范围和名额:具体招聘岗位、指标、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附1),共82名。
2.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户籍以2017年2月1日之前迁入为准。浙江省户籍含浙江省生源全日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宁波市户籍含宁波市生源全日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具体见《需求计划表》(附1)。
(3)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2017届毕业应届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报考社会人员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如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但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者,视作具有相应资格,报名时须出示网上成绩单打印页面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17年以后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1日止,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5)目前在镇海区公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镇海区域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从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镇海区卫生计生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好《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2),携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及招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但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者,报名时须出示网上成绩单打印页面等);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法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附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报考岗位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1230号区人力资源力资源市场。资格初审合格者交纳考务费40元。
3.本次招聘的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儿科、妇产科等岗位为紧缺岗位(具体见需求计划),实行镇海区卫生计生局统筹招聘,合格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考指标比例为2:1。其他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考指标比例为3:1,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招考指标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3月16日9:00—18日,自行到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hrss.zh.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科目一门,分专业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表1)。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初定2017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公布在镇海区卫生计生局网站、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合格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笔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紧缺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指标数为1至2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指标数在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区卫生计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处理问题、口头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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