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长沙医学院优先招聘2017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南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赴长沙医学院优先招聘2017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医学类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参加此次现场招聘会的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 9:00-15:00
报名地点:长沙医学院体育馆(长沙医学院南门)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卫计局负责复核。
(二)面试、签约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此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南浔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程序工作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否则视作放弃。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