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义乌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义乌市卫生局
为全面加强我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决定统一组织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1家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一)勤奋好学、专业对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
(二)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毕业时间为2005年1月1日以后);
(三)招聘计划中要求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1、3月20日至3月27日期间,可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院办公室)报名(见附件1);
2、3月28日可到义乌市疾控中心五楼大会议室报名(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和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有就业单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单位初审、卫计委复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1、笔试: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专业水平,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ywwsj.gov.cn)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 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