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3月29日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湖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3.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其他社会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7年3月29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特殊岗位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28日至1999年3月29日期间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体详见附件3《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6.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3月29日,社会人员户籍以2017年3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2017年3月29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凭公布文件报考;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8日9时—3月29日17时。
网址:http://www.hzjk.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28日10时—3月30日17时。
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9日9时—3月31日17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7时。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4月5日8时30分—4月6日16时30分。
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人事科(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文件)、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完成资格复审后确认报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