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4月5日 工作地点:宁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卫计系统专业人员结构,满足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补充卫技人员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过程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宁波市奉化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分为区级医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其中镇(街道)岗位包括溪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尚田镇、大堰镇、莼湖镇、裘村镇、松岙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本次为爱伊美医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2017年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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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4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人事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填写《宁波市奉化区卫计系统招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2、资格审查需提供证件材料。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或历届生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凡在宁波市奉化区内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公立医疗机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所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各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若报名者所学专业确实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似或相近,将由区卫计局商人社局确定。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40元考务费并领取发票。
3、根据报考情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对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影像、麻醉、心电等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放宽到2:1)。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将在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区人社局申请退还报名费。
4、准考证发放。确定组织考试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4月14日,凭发票和身份证到宁波市奉化区人事培训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及相关专业内容(非卫技岗位为相关专业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分区级医疗单位和镇(街道)两类单位(其中急救站按镇/街道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实际参加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分别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两类单位各专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最低不得低于5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合格线及面试对象于2017年5月8日前在本次招聘相关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参加面试人员须随带准考证与身份证,具体时间与地点在网上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合成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合成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