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建德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建德市卫生局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154名工作人员(其中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建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简称备案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6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1年4月6日至1999年4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护理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1986年4月6日至1999年4月6日期间出生)。
2、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其他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6日、7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一层大厅,建德市新安东路29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均需现场提交《2017年建德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寸免冠彩照2张。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4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5月4日8:30—11:30
领取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一层大厅,建德市新安东路298号。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面试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