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现就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8家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7名(35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在职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人员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统一到2017年4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由各招聘单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实施如下: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4月20日,应聘人员可直接去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月25日前后(具体日期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届时应聘人员本人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表格式见附件2-3)。如应聘人员现为绍兴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意见(样表格式见附件2)。
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在2017年5月6日前完成。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