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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特岗招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08 人气: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特岗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7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与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9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23人。
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特岗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将根据本次招聘采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我院自行认定。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3日15时期间,登陆我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baoming.zjszsyy.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5:00至9月14日15:00。(具体方法为:登陆系统后点击准考证打印,再点击确认按钮,跳出空白准考证页面后即为确认成功)。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17年9月15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护理岗位除外)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护理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9月18日(周一)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见本单位官网(http://baoming.zjszsyy.com)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上网自行下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由本单位另行网上(http://baoming.zjszsyy.com)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zsyy.com,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61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93517 88081172。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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