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崇寿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剂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四)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医院西药房工作经历,取得药学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崇寿镇卫生院三楼人事科;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2017年资格考试成绩通过证明,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形式,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取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崇寿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试用期一个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58968902,联系人:沈女士
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
2017年10月11日
来源:
http://weisheng.cixi.gov.cn/art/2017/10/12/art_5569_1431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