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17年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二)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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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技术岗位 |
儿科 |
1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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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声科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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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理 |
10 |
助产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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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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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科 |
1 |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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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勤岗位1 |
院办 |
1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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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勤岗位2 |
保卫科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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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勤岗位3 |
医疗秘书 |
1 |
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医疗相关专业 |
中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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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18周岁-35周岁(1982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工勤岗位1、工勤岗位2:28周岁-35周岁(1982年10月31日至198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若学校未发,凭学生证)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四)其他要求:
工勤岗位1:
1、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并熟悉江浙沪路况;
2、具备C1级或以上驾驶证,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男性,无明显疤痕纹身,身高165以上,五官端正;
4、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懂商务接待礼仪,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为人诚信,有修养;
6、具有军队服役、驾驶高档商务车或公交客运车经验者优先考虑;
工勤岗位2:
1、男性,无明显疤痕纹身,身高165以上,五官端正;
2、一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消防退伍军人和现从事消防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限1-5号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现场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到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行政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根据附件提供的表格,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工签名)。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 笔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定于11月8日上午8:45准时到行政楼四楼报告厅签到,参加理论考试。正式考试时间:90分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字笔。
(三)面试
1—5号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6、7号岗位面试及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
有笔试的岗位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其他岗位以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 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妇保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 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妇保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证书的拟录用人员,按合同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合同制待遇。
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外网(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82074760,监督电话:83687500(监察室)。
附:《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