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浙江绍兴市口腔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后勤设备维修人员:1名,男性,50周岁以下,绍兴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电工证,具备较高的维修电工专业知识、钳工知识、变、配电设施管理能力,熟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范,能熟练开展配电房和各种电气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熟悉抢修、抢险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身体健康,团结协作(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毕业、有医院电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2、放射人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或相关放射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或技师资格
3、药剂人员:1名,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具有药师资格
4、挂号收费分诊人员:1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者优先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及业务能力,符合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均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5、计算年龄时,时间统一计算到2017年11月14日;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7年11月8日起到2017年11月1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环城北路458号,绍兴市口腔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8551131。
3、资格审查:2017年11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4、考试:面试,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根据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报名时请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口腔医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