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1月23日 工作地点:枣庄市
根据山亭区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精神,经山亭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0人,具体情况见《2017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三)学历、专业、职称、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实习、兼职、进修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山亭区卫计局网站、山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山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府前路41号,原山亭区计生局三楼)
3.联系电话:0632-8829885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获得奖励和进修证明等。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7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填写上交《2017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考生需提交反映本人最高诊疗水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单位病案管理章)。
(三)资格审查:
由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山亭区人民医院等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专业测试。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根据此次招聘的特点,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山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山亭区人民医院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由相关专家组成专业测试(面试)专家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报考者业务技能及理论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测试。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答题情况,现场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