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1-23
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公立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将我市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7年2月18日(8:30-12:00;14:00-16:00)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文化北路001号,市机关办公大楼四楼412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研究生学历的卫生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7年2月19日(8:30-11:30;14:00-16:00)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文化北路001号,市机关办公大楼四楼412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