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济宁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17年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7年3月29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现场初审
审核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4月1日16:00
审核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3月29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招聘单位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同时在网上确认公布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