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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5:09 人气:

 2017年度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市中区人民政府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和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备案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中高级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有非法行医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计划招聘3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需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区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0月27日9:00—16:00到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室(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14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在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急需紧缺中高级岗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急需紧缺中高级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区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岗位汇总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并进行学历认证,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B-医疗、C-护理、D-医学影像技术、E-康复技术、F-综合、G-检验、H-麻醉,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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