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日前,苏州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8日(星期三)9:00——16:00,现将招聘相关信息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2月8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2月8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星期三)9: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二)现场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7年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等证明之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形式、成绩计算和公示
1.面试时间: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
医学生网搜集整理、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