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4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4月15日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事业编制)。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人员在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岗位表》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7、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递自荐材料,投档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投档方式:将个人资料复印件及《2017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寄至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或将电子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hacdcbgs@126.com。邮寄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号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邮编:223001,联系电话:0517-83668624,联系人:胡伟。
2、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报考人员需持《2017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于2017年4月16日到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号)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详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7年4月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acdc.net/)公布。
报考《岗位表》中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含)倍的,免除笔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计生委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疾控中心网站(http://www.hacdc.net/)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疾控中心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