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部分卫生类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1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8名(674名编内,3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聘期已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和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7年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8: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