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4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4月12日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副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医院东区新院于2017年底正式启用,设置床位800张,是集医、教、研、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立医院。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市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29日到4月12日(周六日、清明假期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盐城市迎宾北路62号保健楼四楼)。
4、联系电话:0515-8828207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经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其它材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发表的论文、科研项目(成果)材料、表彰奖励证书请一并提交。(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计委和市妇保院负责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妇保院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