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卫生事业单位稳步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www.ncipws.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原件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复审。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
4、报名提交材料:下载并填写《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二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综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中相应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综合考核)。名单将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领取面试(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采用面试或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