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用聘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雇员空缺情况,现公开招用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45-12:00,下午2:45-5:00).
2.地点:
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九楼会议室(地址: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
3.报考者需提供
(1) 《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
(2)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明(须提供2年以上的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三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附件2);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和招用资格。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招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审核结果名单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自行留意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