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茂南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茂南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并报茂南区人民政府批准,茂南区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学历学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现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身体健康。
具体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4.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以职位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公开招聘被录用且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南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一)报名要求
1.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见附件2),交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有原件和复印件);
2.交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相片3张;
3.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开发区一方新苑南面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2号会议室,即903、904室;
(三)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四)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广东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或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考生自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