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护士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件5)。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0名,其中医生岗位3名,护士岗位7名。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4、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执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16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榕城区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民政局五楼),咨询电话:8214801。
监督电话:0663-8339612(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663-8220380(市人社局)。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也可到现场领表填写,送至报名现场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两者均按100分计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考试。
笔试内容将按照不同岗位分两组设定,报考医师岗位的考临床方面知识(不指定用书),报考护士岗位的考护理方面的知识(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初定于11下旬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等额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阳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2、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分析、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可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缺额人数1:1的比例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市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及揭阳市民政局网(http://www.gdjymz.gov.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和聘用
(一)录取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市民政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来源:
http://www.gdjy.hrss.gov.cn/show/?127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