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2017年10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干部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3日
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干部1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至1999年9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七)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通过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CDFI医师)业务能力考评;
(八)从事超声诊断工作5年以上;
(九)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以上;
(十)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425分以上。
二、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于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00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皇岗口岸生活区深圳口岸医院715室。
3、咨询电话:0755-8836600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审核资格。考生需提供《考试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国家大型医疗仪器CDFI医师上岗证、工作经历证明、职称材料、英语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在报名时间内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者,不予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设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三种考核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三种考核得分之和。
(四)体检、考察
考试全部结束后次日,由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
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将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由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通过公示的考生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此公告由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负责解释。
(二)考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
http://www.szciq.gov.cn/cn/News_bulletin/ImportantNotes/20171013/55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