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斗门区井岸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社会人员)
来源:斗门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井岸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斗门区井岸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斗门区井岸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228号(井岸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5101093。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23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5101093。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斗门区公开招聘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原件1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3)身份证(双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
(5)镇(街)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面试前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实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