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临聘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暂缓就业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斗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珠斗人社[2014]30号)规定的临聘人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材料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三楼306室)。
3.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
④按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镇(街)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面试前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注:(1)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2)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3)《准考证》是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4)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综合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其面试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5501209,监督电话:0756-5510210。
附件:1.2017年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
3.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7年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定稿).xls
来源:
http://www.doumen.gov.cn/zwgk/zwgg/klrm/201709/t20170930_673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