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8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均安镇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 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点:顺德区均安镇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89号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收件人:李先生,电话:0757-29260309,邮编:528329。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双面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如应聘者为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有关报名资料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需携上述资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邮寄报名的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邮寄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若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招聘工作。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