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8
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容桂街道办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邮编:528306,范小姐收,电话:0757-29812515。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之前应带齐相关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发准考证。
如报名人员为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证明,方可接受报名。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