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广东肇庆市高要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7年上半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7年上半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42个事业单位110个岗位公开招聘152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7年上半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殊岗位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非本省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上述人员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1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10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1年2月14日至1999年2月14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17年2月14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gaoyao.gov.cn),考生须留意各具体岗位要求,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者应在2017年2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内,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105号)六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其中:报考高要区广播电视台“电视台播音员、电台播音员”这两个岗位的人员,请到高要区广播电视台报名,报名时需先进行现场试音、试镜,符合岗位条件后方可报考。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双面打印的《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吋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相片要求为近3个月内近照,其中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准考证)。
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见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我局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2)B类:为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C类:为新闻类(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记者)岗位,考试科目为写作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A、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C类岗位采取实操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