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是根据市政府“高规格、高标准、功能全”的要求,按照三级医院的规模和标准建设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一期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扩建工程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建成后全院总开放床位可达 1500 张。我院是全省粤东地区唯一一家卫生部脑卒中筛查防治基地医院,是广东省第一家与北京安贞医院建立心血管诊疗合作中心,是惠州市干部保健基地,是惠州市急救创伤中心及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所在地。现根据我院人才需求情况,决定招聘紧缺专业见习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见习人员15名。招聘对象主要是全日制应届(含暂缓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惠州生源优先。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见习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见习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三、见习期限
见习人员的见习期为2年。招聘进入我院见习的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见习合同。见习人员见习期内表现良好者,我院可与其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原则上只签订一次,续聘期一年。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招聘条件者也可参加我院或外院各种形式的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需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学生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报名者持上述资料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采取邮寄报名者,按要求提交复印件,原件待参加笔试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要求填写及提交资料者不接受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1月23日前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我院网站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由医院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6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凡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签到迟到15分钟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凡考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标准实施。有体检不合格的,由医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