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招聘事业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截止日期:2017年1月11日 工作地点:佛山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目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综合性二甲医院。本院拥有1个中心医院和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全院现有员工480人,其中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116人。全院已实现了电脑信息网络化,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开放病床308张,设有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外一科、外二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NICU)共9个病区11个临床科室。2015年度,总门诊量112万多人次,住院量12100人次。各项医疗技术指标达到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无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我院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重德、求精、诚信、奉献”为院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8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男未满40周岁,女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在职特殊人才及其随调的配偶的年龄条件提交区医招委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护理、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医学影像、麻醉、核医学等专业或社区卫生服务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范围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的南海生源往届毕业生,或两年内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3)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放宽岗位报考者如以大专学历报考,年龄需未满35周岁);
(4)报考非医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职特殊人才
在职特殊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任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现职主任。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发出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jk.nanhai.gov.cn/nhwsrs/view/pr/login.jsp,以下简称卫生招聘管理系统)发布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卫生信息网、南海区人才信息网和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生登录南海卫生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名考生每次限报一个岗位(以招聘管理系统上的有效报名为准,报考体现个人诚信,凡一经发现考生报名超过1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审核者提供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在笔试报到时进行。
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系统生成)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笔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和环节。
面试考察内容为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我单位在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该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社会人员的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毕业生的实践考核期为10个工作日,凡正在我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用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