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7 12:14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 来源:未知 作者:医学资源分享
6月6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起恶性伤医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8年6月6日6时40分许,淡村路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名住院就医的男子持刀将一名护士和一名住院男患者划伤,嫌疑人被当场控制。目前,两名伤者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午11点46分许,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即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在其官方网站对该事件亦进行了通报:上午6时40分许,一名住院就医的男子持刀将一名护士和一名住院男患者划伤,嫌疑人被保安当场控制,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两名伤者得到及时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什么体征平稳。
6日晚上9时许,@烧伤超人阿宝 在其微博发布了疑似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向当地卫计委呈报的《关于暴力伤医事件情况报告(一)》。报告较为详细地讲述了事件发生的过程:6月6日上午6时40分左右,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暴力伤医伤患事件。正在市二医院消化内科住院治疗的患者陈某某,在实习护士某某测量完血压后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按倒该同学,用水果刀刺伤其颈部,随后47床患者罗某某在阻止其行凶的过程中被其割伤。此次事件致使1名医院实习同学及1名住院患者受伤。其中,实习生周某某伤势较重,左侧颈静脉离断合并失血性休克;患者罗某某目前颈部及胸部多出软组织刀割伤。
我们不清楚这位行凶者陈某某的年龄!是年轻的罪恶累累的社会渣滓么?这种人往往仇视社会,恶性发作总在一念之间,因为他们就像东郭先生遇到的狼,农夫暖醒的冻蛇,俨然就是忘恩之人!
我们不清楚他的教育背景!无论是否受到过教育,无论是否知晓尊医、感恩的道理,但只要作为人就应该知道医护人员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就应该知道无论是谁都无权剥夺别人的生命!
我们不清楚他得的什么病!难道又是那种得了绝症、害怕死亡、讳疾忌医的人吗?!这类人往往把自己的疾病恢复得慢、治疗效果达不到自己所设定的毫无依据和道理的预期、对自己屈指可数的阳寿的恐惧等都归咎于医务人员的“不尽力”,于是,心理扭曲到报复他们的地步!
我们不清楚他与这位实习的护士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会有什么深仇大恨呢?一个学生会犯什么“错”而如此不可原谅?扎针技术不好吗?护理水平不高吗?工作态度不佳吗?退一万步讲,就是有这方面的错,也到不了对其下如此狠手的程度,她毕竟是孩子,是学生!这位陈某某,难道你没做过你父母的孩子?难道你没有或者将来也不要自己的孩子?
无论什么年龄,无论什么身份,无论什么背景,无论什么理由(除非又是精神病),法理不容,不该容,不能容!
“用水果刀刺伤其颈部”,意图已经十分清楚,就是想置人于死地,这可绝不是扰乱社会治安、寻衅滋事、伤害他人身体等罪过,而是故意杀人了!必须严惩!必须严惩!必须严惩!
在此,作为一名医务同行,伟哥要艾特一下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层,请切实贯彻“零容忍”,决不能缺钙,务必维护员工的权益与生命安全,强势主导、支持或监督对暴徒的起诉与严惩!
在此,作为一名医务同行,伟哥要艾特一下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干警或相关司法系统,请维护法律的尊严,请维护医者的尊严,请维护社会的尊严,请务必依法对该伤心病狂的暴徒进行严惩!
特别地,要感谢那位勇敢的患者,若不是他挺身而出,也许,也许我们又要失去一位即将的医护同仁!谢谢!
言至此,尤其令人伤悲的是,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在高考前夕,又一次挫伤了一大批学子们不久后填报医学志愿的勇气!医学无人学,终将无医可医;还谈何救死扶伤?还谈何国民健康?真是罪大恶极!焉有不严惩之理?!
来源:“伟哥聊医”微信号,作者:伟哥
原标题:《突发!南宁市二院发生恶性伤医伤患事件:一患者用到捅伤一名实习护士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