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2 10:07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医学资源分享
据赵女士及其家属反称,2018年5月12日,其在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作剖宫产手术,产下一女婴。但家人见到婴儿后发现婴儿脸上“有一个两公分长的伤口,而且已被缝合”。
赵女士家属称,当天,医生及护士均未告知婴儿脸上有伤口,家人也不知道伤口具体情况。结合当时医生暂时不让家属见婴儿的情况,“感觉不正常,就向医生询问”。赵女士称,当时医生说是“婴儿患血管瘤,当时给弄破了,然后缝合”。
婴儿的脸被手术刀划伤。 看法新闻图
另外,赵女士发现婴儿脸上伤口处缝合8针,并非医生说的2针,这让赵女士对婴儿是否真正患血管瘤心生疑虑。
5月21日上午,记者致电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院方已就此情况发布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到,产妇赵某,永年区人,于5月12日上午入院,并给做详细检查,下午5点左右,医生发现胎儿胎心慢,羊水III°粪染,为抢救母子生命,决定急行急诊剖宫产。术中常规操作,娩出胎儿后,发现其左面颊有一长约37.5px切口,手术医生及时咨询相关人员考虑可能为做子宫切口时误伤所致,急请五官科给予缝合。
说明称,院方及时成立了调查小组对此事认真调查。查明,医生在做手术时由于失误给婴儿造成了伤害;事情发生后也没有与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告知,已责令手术医生停职检查。
5月14日,医院派医护人员陪同患者家属到某医院美容科给予药物治疗,并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当前治疗和后期手术费用,建议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程序解决此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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