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基层医改不断深入、医疗法规出台及管理制度愈加具体细致,加上农民健康意识及需求不断提高,村医工作量不断增加,风险也随之增加。若不从细微之处预防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医患冲突,村医就有可能给自己的声誉、信誉、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来看两起案例。
案例一:患者黄某因头痛、失眠到县镇卫生院就诊,卫生院陈医生给予2ml安痛定肌注,肌注后黄某头疼缓解,自行回家,走后20分钟不到自行摔倒,后脑勺着地致颅内大出血,随后送医院抢救,昏迷不醒。
患方家属称,陈医生给黄某注射后未让患者在卫生所休息观察,患者随后自行回家才导致悲剧发生。
陈医生称临床诊断无误,是患者称头疼缓解,自行离开,随后摔倒与医生无关。
医调委认为,黄某有慢性酒精性肝衰竭、酒精性肝硬化、肝性脑病等病史,自身体质较弱。陈医生在为黄某注射之前,简要询问过病史,也曾建议患者到上一级医院就诊。但由于陈医生在为黄某治疗时没有详细的询问记录,仅有简单的门诊日志及开具的处方笺,遂判卫生院补偿患者80000元。
案例二:一位老太太病重,接诊的乡村医生赵大夫见其病情严重随即联系转诊,但还是转诊不及,老太太死在了诊所门外。人证物证俱全,赵大夫没有任何责任,但迫于各方压力,最后还是选择赔偿5000元息事宁人。
案例一中陈医生赔了80000元实在是有点冤枉。患者声称自己头痛,医生简单询问病史后,开了止痛药,同时,因自己能力不足告知患者去上级医院就诊。患者不听医嘱,头痛缓解后自行离开,摔倒致颅内大出血。按理说,患者随后出事和医生关系很小,但却要一个乡村医生赔上好几年积蓄,实在残忍!正是由于陈医生在诊治过程中没有详细询问记录,未按规章行事,才会被患方抓住把柄,付出惨痛代价。所以,医生无论在看任何疾病时,都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深刻认识医疗风险。
除此之外,现如今人们越来越懂得维权。一旦医患矛盾爆发,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无论有没有理,医院大多数情况下都要给予患者赔偿,这到底合不合理?上述两起案例的医生可以说都不需要承担什么实质上的责任,却为何要给予患者赔偿?
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如何在不利的医疗环境中保护自己是很重要的,以下有几条建议:
一、转诊要坚定。转诊是村医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最重要的一个职责。接诊患者时判断是处方用药还是转诊,是基层医生面对的第一件,也就是要进行风险评估。黄某体质特殊(患有慢性酒精性肝衰竭、肝性脑病等),属于诊疗过程中风险较高的病人。此类必须转诊的,在患者要求给药时,就应明确让其到上级医院就诊。
二、医疗文书一定要书写规范,作为日后发生医患矛盾能够依法维权的法律证据。病例书写一定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案例一中,卫生院仅能提供一张处方笺和建议的门诊日志,并没有患者的门诊病历,这才是赔偿巨额的根本原因。
三、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逐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特别是乡村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急诊处方量不超过3天、慢性病处方量不超过7天、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等。乡村医生不比大医院医生,设备齐全能对各种疾病作出可靠的诊断,只能通过深入询问病史和最基本的体格检查,如视诊、听诊、叩诊、触诊等来做出诊断,所以门诊登记一定要详细。
四、对于急症患者的处理,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一定要检查,重要的查体一定要做,重要病史一定要咨询。诊断不清不要轻易用药,重要协议必要时要有。有人说:“身为一个大夫,千万牢记要牢记,一只脚踏在医院,一只脚踏在法院。”
五、对于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事前应详细解释告知患者并让其签字。关于病情预后状况的措辞应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肯定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的期待。
六、村医在诊室服务时,一定要严格按村室村医相关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来进行,同时要小心谨慎规范操作,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不要因为和患者关系熟,就随意答应其输液或开药的请求。
七、容易过敏的药物,第一次尽量在诊所输液,不要在家输液,如必须在家输液,各种急救药品应带齐全。对于强烈要求医生到家抢救的患者或家属,为防患者意外死亡而家属对治疗产生疑惑,必要时先让患者或家属书写“主动要求上门救治,出了问题村医概不负责”的保证书。
原文地址:http://www.g-medon.com/Item/5508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