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1 09:24 类别:行业信息 标签: 来源: 蒲公英 作者:医学资源分享
2018年0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新疆奇康哈博中维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2701的“薄荷”,经伊犁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为“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如下:
1、没收生产销售劣药“薄荷”的违法所得1924元;
2、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5772元。罚没款合计769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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